在屡次监督检查中,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刚到被检查单位,随便碰到个人,迎头来的便是一句“你们又来了”,有的随即转个背就开始打电话、群发信息“通风报信”:“纪委来啦!”,也有更婉转一点的发一两张纪检干部在场的照片在工作群“广而告之”,更有甚者当督查中发现某个问题以后,会有不断的解释、打来说情的电话……
想来,可能是有一部分干部认为,纪委的人就是专门“挑毛病”“找茬”的,最好敬而远之。究其根源,其实是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或者是潜意识里存在拒绝监督的意识。这部分干部身上释放出一个信息,就是当前状态不需要被外力改变。在这样的思想主导下,往往听不进批评声,好比讳疾忌医的人,一旦陋习被承袭,毛病会越积越多,从而积重难返。
落马官员中不乏这样的人,从一开始的小毛病到后来的无所谓,再到最后的不知止、不收敛,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慢慢滑向犯罪的深渊。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便是如此,从拿小要少开始,后来变本加厉,索取、收受贿赂,最终被执行死刑,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继胡长清、成克杰之后的第三个被处以极刑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从王怀忠违纪违法的事实不难看出,他是一个被监督者逃避监督、拒绝监督的极端典型。他正是从拒绝监督开始,迈上了走向灭亡的不归路。同时也警示我们,领导干部加强自律,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是加强党内监督、防止腐败的重要前提。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是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是防微杜渐,防止病症的癌变扩散。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并不是带着刺盲目地去扎人,盯着无关痛痒的小问题不放过,具体针对的是那些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决策部署不一致,落实政策打折扣,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在群众中耍作风,请吃请喝、送礼送红包,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这样的“毛病”于人于己都无益,还是趁早找出来纠正为好。同志们不妨换个角度看纪检监察干部,他们就是勤奋的“啄木鸟”,是“治未病”的扁鹊,只有“治病于初萌”,才能“防患于未然”。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并非因为其始终正确,而是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改正错误,“具有自我修复的能力”“不辜负信任,不排斥监督”,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姿态,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不是没事“找事”,是干事的“安全带”,创业的“保险丝”,越是监督,越是对党员干部的爱护。
下次,纪检监察干部来了,不妨说一句,“欢迎常来!”(蒲鲜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