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察体制改革中,凤庆县成立了监察委员会,实现纪委监委合署独立办公,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按照中央、省、市纪委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派驻工作领导体制、派驻机构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委述职制度。派驻纪检组擦亮监督“探头”,突出政治监督,盯紧“关键少数”,把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首要任务,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队伍建设不完善。派驻纪检组,目前部分派驻的纪检组只剩一个组长,其他人员都抽调到其他工作岗位开展工作,难以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二是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派驻纪检组的人员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缺乏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执纪能力滞后,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三是全面履职难度较大。部分派驻纪检组存在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工作缺泛活力、人员缺编严重等问题。有的派驻纪检组监察工作人员监督执纪和办案经验缺乏,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不够有力,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规程等熟悉不够、掌握不透。容易出现执纪力量薄弱、执纪水平偏低、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例如有的派驻纪检组办案人员因很少办理案件或者从未办理过案件,致使一些案件在调查阶段存在取证不全、遗漏证据等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对切实加强和改进纪检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监督执纪能力,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分层次、分批次对纪检监察干部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监督执纪问责和案件调查审理的工作流程与规范,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执纪水平,提高办案质量。
二是健全完善用人机制,进一步增强队伍的活力。根据各派驻纪检组的工作任务以及职能需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并配强配齐各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干部,健全完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选拨任用和交流、晋升机制,加强各派驻纪检组干部和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干部间的交流轮岗,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增强纪检监察队伍活力。(茶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