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决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尽责、不担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当前,我县的“打伞破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伞”“网”打得少、不会打等问题依然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制约着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
一、存在问题
一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摸排力度不够。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县6乡(镇)、36个成员单位中只有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4个单位向县纪委县监委移送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其余单位都未主动参与到问题线索的摸排工作中来,相关单位在问题线索摸排中存在责任担当意识不强,敏锐度不高,摸排力度不够的问题。
二是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质量不高。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县监委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受理并办结的29件问题线索中“保护伞”问题只有线索2件,而大部分问题线索都是一般性的违纪问题线索。出现了有的群众为达到个人目的对被反映人冠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称分批向各级重复举报,以期通过举报实现个人目的;有的群众为实现个人利益诉求,将利益诉求问题与捕风捉影的腐败问题参杂在一起一并举报,以期引起重视而解决自己的利益诉求的问题。
三是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能力不强。实践证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往往和腐败问题相伴相生、交织发展,隐蔽性强,手段多样,案情复杂,加之部分纪检干部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敏锐不够,发现问题、查办问题的能力不强,对一些疑难案件很难在短期内取得有效突破,严重制约了我县“伞网清除”工作进度。
二、工作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联动机制,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县纪检监察机关与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的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协调联动机制、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和问题线索规范处置机制。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加大问题线索排查移送力度,加强与县扫黑办、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实现工作合力最大化。
二是加强精准识别,提高线索质量。接收问题线索前主动加强与政法、公安及相关行业部门就问题线索性质开展分析研判,精准识别是一般性问题线索还是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是否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内,从线索的来源上就提升所受理问题线索的质量,为精准、高效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学习领会,用准用活政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担起深挖“保护伞”的职责,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有关政策文件,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学深悟透“保护伞”的13种情形等相关资料。通过加强学习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懂政策、用政策、用活政策,把上级的指导精神作为我们深挖“保护伞”的有力武器,确实解决“打伞破网”能力不强的问题。
四是加大查办力度,形成有效震慑。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扛起政治责任,深挖彻查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周学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