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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关于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发挥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20-11-30 09:13:45    信息来源:双江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成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相同。当前形势下,村监委职能作用的发挥,事关上级党委(党组)决策的落地生根,事关群众身边切身利益的保障,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深入发展。近年来,县委高度重视村监委工作,多措并举推进村监委职能作用发挥,在全县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构建起了上下联动监督体系。

一、逐渐在实践中站稳位置,村监委职能发挥初显成效

(一)强化监督队伍建设,实现监督全覆盖。2016年,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之机,双江对全县70个村进行了监督委员会配备,每个村选配1名有担当、敢碰硬、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并配备监督委员会委员2名。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0个村务监督委员会225名成员,其中,主任70人、委员155人。村务监督工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二)健全监督体制机制,实现监督规范化。为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2017年12月,县委印发了《双江自治县村务监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强化对村监委及其成员的监督管理工作。2018年12月,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双江自治县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就总体要求、人员组成、职责权限义务、监督内容和程序制度、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作出了更为清晰具体的框定,为新时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监督业务培训,实现监督专业化。抓住“为什么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重点,做好任前培训的同时,由乡(镇)纪委或邀请县纪委定期对已在任村务督委员会进行具体业务培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水平,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扶贫等重点领域监督作用,有效破解了村务监督弱化、纪律监督缺位、民主监督乏力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向基层延伸、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以加强,为决战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还需在变化中跟上形势,村监委职能发挥任重道远

村监委在发挥具体职能职责过程中,仍然还面临一些问题。在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构建上下联动监督体系,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落实见效,将监督触角延伸坠底方面,仍存在诸多制约和阻碍工作向前推进的难题。

(一)人员层次不齐,监督合力不足。从年龄结构上看,年龄最大的监督员已有57岁,其余大部分村级纪检监督员在45至50岁之间,年龄普遍老化。从知识结构上看,全县225名村监委成员中,本科学历1人,占0.4%;专科学历14人,占6%;高中学历16人,占7%;初中学历125人,占55.6%;小学69人,占31%。懂财会、法律、监管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少之又少,知识水平普遍较低。从业务素质上看,多数村级纪检监督员对于纪检监督工作都是“老”新手,对“源头活水”的吸收消化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个别地方村级监督工作出现“表面有,实质无”的现象。

(二)缺乏培训教育,监督能力缺失。基层缺乏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常态化教育培训,导致部分村监委成员对聚焦主责主业抓监督思想认识不足,对监督的重点不明确,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把握不准,缺乏聚焦主责主业抓监督的知识和能力。部分村监委平时忙于村“两委”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抓监督时也仅停留在财务监督上,缺乏对当前的惠农政策、重大项目、议事决策等事项的了解和掌握,对其他村级事务的监督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村务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熟人社会干扰,监督时常失效。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多是总支(支部)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也是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对象,工作中思想顾虑多,底气不足,很难跳出人情圈子“当包公”“唱黑脸”。有的怕得罪人,“不敢监督”;有的怕伤感情,“不愿监督”。村监委工作尽显“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一团和气,村务监督流于形式、走过场。

(四)经费保障不足,积极监督不够。因经费保障不足,目前大多村监委缺乏必要的办公设备,导致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同时,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按村干部工作按月发放,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按组干部按年发放,算上工资、补贴收入仍较低,难以保障基本生活开支,导致村监委工作的积极性大大降低。现有的待遇留不住有胜任能力的年轻人,符合从事村监委工作的人选越来越少,并且这个问题一直在循环。

三、坚持在发展中建立健全,村监委职能发挥指日可待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村监委的建设,综合目前村监委建设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困难来看,村监委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发挥,还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保障。

(一)抓队伍建设,优化村监委人员结构。注重将有知识、有技能、愿意为群众办事、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充实到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生机与活力,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康、有序、持续运行。在村级换届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时将有一定文化功底、公道正派、富有责任心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等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要把好人选关,旗帜鲜明地严格人选标准,鼓励退休回乡定居公职人员参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抓教育培训,提升村监委人员素质。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教育培训纳入村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科学监督的能力水平。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县级负责培训,其他成员由乡(镇)负责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实现培训全覆盖。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村务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基本财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问题的能力。

(三)抓监督管理,敦促村监委履职作为。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纳入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总体规划,作为农村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考核问效。乡(镇)党委和政府及村党组织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日常教育管理,帮助其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乡(镇)每年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认真履职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健全退出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力、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等,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免去其职务。

(四)抓经费保障,提升村监委工作气场。把村监委办公经费、成员工资待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及时足额拨付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解决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阵地、硬件建设、运转有经费,按时兑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经济待遇,逐步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他委员的待遇问题,做到经济利益上不受村两委的制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阵地和硬件建设,做到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录、运转有经费、监督有实效。

(五)抓建章立制,形成监督长效机制。一是支持村监委履行职责。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的关系,做到履行监督职能不受村“两委”制约;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工作流程等,并将相关制度公布上墙,确保村务监督工作有章法、行为有规范、管理有标准、办事有依据。对村务监督工作不配合不支持、设置障碍,甚至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打击报复的,乡(镇)党委和政府及村党组织要及时制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乡(镇)组织、纪委、民政、财政等部门与各村监督委员会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定期听取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及时提供政策支持,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对监督委员会发现的问题纪委要建立查处快速通道,对监督委员会履职行为予以肯定和支持。持续发挥“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作用。(李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