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问题线索越来越多,问题线索复杂多样,反映的违纪违法事实指向性不强,线索质量较差,成案率低。精准初核,充分挖掘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事实,是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
加强甄别被核查人的主体身份。查明被核查人是否属于监察对象是开展初核工作的前提条件,充分使用调取相关书证材料的方式,全面收集被核查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干部人事档案、其所从事的行业信息、相关职能职责文件等信息。
强化对反映问题的分析研判。通过集体会议研究,对问题线索所反映的问题一一进行分析,包括问题产生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问题的核心矛盾,解决好哪些问题该重点查,怎么查,查什么的问题,明确开展初核工作的思路,从而提出明确有效的初核方案。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强化证据意识。在控制影响范围、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收集被核查人违纪违法的相关证据材料。收集证据要坚持证据的合法性、全面性、客观性相统一,杜绝断章取义或只收集涉及违纪违法的证据而不收集有利于被核查人的证据,同时要确保证据链的完整,准确把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同时也要正确理解把握口供与其他证据的关系,树立口供与其他证据并重的思想,强调证据间的相互印证。
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程序合法是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初核工作要严格遵守审查调查工作相关程序,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初核阶段要形成方向、措施明确的初核方案,成立初核工作小组,对整个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精准把控。初核过程中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审查调查范围,强化安全工作,对被核查人制定详细的谈话方案、外查方案及安全预案,准确把握被核查对象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对预防安全问题做好充足的准备,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深挖细查,避免就案办案,提升办案效果。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问题线索,大部分都是反映表象问题,在初核过程中,要注重分析问题的核心点,分析核查人岗位风险点,结合所反映的问题,挖掘可能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多方面查找初核工作突破口,努力做到劳有所获。
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对一线纪检监察干部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是影响案件质量的重要因素,对案件分析透彻、思路清晰,对案件风险点把控精准,谈话策略得当、具有较强的收集证据能力,都是办案人员需要具备的硬件要素。(俸叶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