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之间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影响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表达,是对中华民族精气神的有力凝聚。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保障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民法典是一部“赋权法”,建立起一系列权利保障与救济制度,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彰显人文关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民法与国家其他领域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汉语中,所谓“典”,通常有经典、典范等含义。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就表明,纳入民法典的规则具有基础性、典范性的特点,这个名称也说明了民法典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集大成。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就是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部综合性法典,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在这样的时代大背景下,我国的民法学伴随着40年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发展,正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40年,是经济快速发展的40年,是社会全面进步的40年,更是民法快速发展的40年,经济社会的发展变迁,为民法学研究提供了十分丰富的土壤。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体系,都是伴随着改革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合同法中合同自由、私法自治原则等都是伴随着改革的深入而发展的,改革始终和民法学形成一种密切的互动关系,民法学伴随改革开放进程而发展和成长,同时也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持。
同时,民法是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民法深深植根于市场经济,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可以说,没有市场,就没有民法的用武之地,而没有民法,也没有真正的市场经济。2007年,因物权法的颁布大大改善了中国的营商环境,中国也因此被列为商业环境改革前10位之一。而在2018年10月底,世界银行集团发布了《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排名从上期的第78位跃升至第46位,首次进入前50,其重要原因在于,中国在合同履行、投资者保护、商业纠纷解决等方面表现良好,这与中国的民事法律制度的保障作用是密不可分的。这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伟大的时代终于呼唤出了一部伟大的民法典,改革开放奠定了民法学发展的社会基础,也是经济基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国家”,“注视着你的,是民法平等而慈爱的目光”。如果19世纪初的《法国民法典》和20世纪初的《德国民法典》的问世,成为世界民法发展史上的重要成果的,那么21世纪中国民法典的出台,必将在民法发展史上留下光辉的篇章。这部民法典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必将成为21世纪世界法治发展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