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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云县:纪检监察干部热议政务处分法
发布日期:2020-07-22 10:04:59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布后,云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微信、学习强国等平台认真学习,相互交流、探讨,畅谈学习感悟,掀起学习政务处分法的热潮。大家一致认为,政务处分法既把纪律挺在前面,体现纪严于法的要求,又突出政务处分的特点,做到纪律和法律相互贯通。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消除了对公权力行使的监督空白和盲区,实现对公权力行使监督的全覆盖。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从立案、调查、处分、宣布、执行等方面对政务处分的适用程序进行规定,保障政务处分权严格依法行使,为纪检监察干部精准规范开展政务处分提供了法律依据。”县纪委县监委某纪检监察室主任表示。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的申请复审、复核程序及对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公职人员的救济途径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规定‘公职人员不因提出复审、复核而被加重政务处分’,在规范处分程序的同时也保障公职人员合法权益,既体现出对人权的尊重,又体现出对法律公正性、权威性的维护,确保政务处分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某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处分和执行予以明确,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真正把‘微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某乡镇纪委书记感慨。

“《政务处分法》以法律的形式将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和任免机关、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下来,明晰各自职能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衔接了监察法和公务员法,实现法法衔接,增强了管理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针对性、实效性。”案件审理室干部说道。

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认为,“处分决定落实到位与否直接关系到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强化对政务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制度规范,确保执行到位。”

“作为一名从事宣传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将会把贯彻落实政务处分法有机融入宣教工作中,使公职人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推动法律要求转化为干部的自觉遵循。”县纪委县监委宣传部干部表示。

“监察机关对有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进行政务处分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要促使公职人员警醒和改正。”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精准开展政务处分,真正起到处分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促进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履职尽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将把学好用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履行好监察职责的基本功,坚持在学中做、做中学,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不断提升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苏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