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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监督执纪如何做到精准有效
发布日期:2020-05-26 10:03:37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监督执纪是监管惩治人的工作,既不能极左,管得太死、惩得太重会打击监管对象积极性、主动性、无人干事,也不能极右,管得太松、惩的太轻则会我行我素、目无法纪、坏事不断,如何将监督执纪工作做到恰到好处、精准有效尤为重要。特别是基层一线,监管对象大多是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不强的乡村干部,更特殊的是村、组干部,不但文化知识水平不高,加之违纪成本低廉,挺而走险时有发生,但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又要靠基层干部,其中重要性更为显现。

笔者认为,基层监督执纪要做到恰到好处、精准有效,首先,监督要形成常态,就是要结合实际,将行业纪律要求、廉政教育警示、工作监督检查常态化,做实监督圈点、画线、批注工作。其次,执纪一定要做实监督,在掌握工作全面全局的基础上,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分析研判整体性与个别性、客观性与主观性、经常性与偶尔性情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实执纪亮剑精准有效、恰到好处。

监督工作要形成常态

行业纪律要求常态化、圈好纪律红点。在做好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作风等行为规范常态化纪律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各个行业、系统相关工作实际,强化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同安排、同部署,切实做到有工作安排、就有相关工作纪律要求,使之形成常态,圈好行业、系统相关工作纪律红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边,让纪律保障真正体现到实际各项工作落实全过程中。

廉政教育警示常态化、画好廉政红线。要通过党内各种学习活动、主题教育、上廉政党课等形式,强化党纪党规教育常态化的同时,结合实际,既收集日常工作纪律和作风问题反面典型案例,又收集行业、系统工作方面出现问题的反面典型案例,用类似的、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警示监管对象,让廉政教育警示常态化,既画好日常工作纪律廉政红线,也要画好行业廉政红线,最终筑牢干部廉洁自律防线。

工作监督检查常态化、批注工作红面。坚持“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强化全领域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让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工作监督检查形成常态,不自觉接受工作监督检查的是个别,通过监督检查,整体性、客观性掌握日常工作全局,既能全面看到工作推进好的方面,又能批注出工作出现的问题、红面,既为党委、政府推进工作提供有效办法,也为纪委执纪工作提供方向和依据。

执纪工作要做实三个分析研判

分析研判整体性与个别性、做实对象执纪精准。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定要在掌握工作全面全局的基础上,分析研判行为对象整体性与个别性,做实执纪对象精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般在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情况下,对于整体性行为要以强化整改、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为主,第二种形态为辅,对于个别性行为要以轻处分、组织调整等二种形态为主,党纪重处分等第三种形态为辅,在实现问题整改、挽回损失的基础上,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分析研判客观性与主观性、做实量纪执纪精准。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定要在掌握工作全面全局的基础上,分析研判行为的客观性与主观性,做实量纪执纪精准。突出“三个区分开来”,一般在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情况下,对于历史、特殊因素等客观性行为要以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为主,第二种形态为辅,对于主观性行为要以党纪重处分等第三种形态为主,轻处分、组织调整等二种形态为辅,切实达到客观问题客观量纪,主观问题露头就打的效果。

分析研判经常性与偶尔性,做实执纪公认有效。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定要在掌握工作全面全局的基础上,分析研判行为的经常性与偶尔性,做实执纪公认有效。突出“三个区分开来”,一般在无严重违纪违纪规行为情况下,对于偶尔性行为要以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为主,第二种形态为辅,对于经常性、反复性行为要以党纪重处分等第三种形态为主,轻处分、组织调整等二种形态为辅,切实达到执纪本人信服、大家公认,亮剑有良好社会效果的目的。(云县纪委监委   邓春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