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尾,各级基层党组织相继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党章规定,每名党员都要在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党员评议和党支部评定,对每名党员在政治、纪律、品德和作用发挥等方面作出客观评价,表扬优秀党员,评定不合格党员,促使党员队伍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但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没有严格按步骤操作,没有严肃地对待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的甚至简单地组织党员开开会、画画勾、选优秀,把“民主评议”变成了“评先评优”,这样的评优不评差的民主评议要不得,应当引起高度警惕,并坚决加以纠正和制止。
旗帜鲜明讲政治就要知行合一。民主评议只评优不评差,实质上是用优秀粉饰太平,不但没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对组织、对党员都极其不负责任。一个人腐败堕落,往往都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从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可以看出,每个人的落马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能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对党员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地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使其早日警醒,就能有效防止党员小错酿成大错、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民主评议党员要破除一团和气。一些领导干部在民主评议党员时你好我好、在大家好,一团和气,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甚至错误地认为如果出现“不合格党员”是揭自己的短,给自己和单位抹黑,甚至有意将不合格党员“保护”起来,做模糊处理。究其根源是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好人主义盛行,既怕麻烦又怕得罪人。对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同时,对优秀党员要旗帜鲜明地表扬或表彰,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不合格党员,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不包着瞒着、护着盖着,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置的处置,如此,民主评议党员才能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揪出不合格党员要“下狠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就要严格的对标对表,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当前,人口流动日益频繁,脱离组织生活的党员数量越来越多,除因违法乱纪被开除党籍外,一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依旧有可能留在党内。对于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三不”党员,工作消极懈怠、缺乏担当精神的党员、理想信念缺失和政治立场动摇的党员,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都要“下狠手”揪出来,依纪依规及时处置。
党员是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党员是否合格,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更涉及到党的性质、执政地位和领导作用问题。及时揪出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已经成为当下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人民把权利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人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因此,如果不从严处理少数不合格党员,党的肌体就无法健全,就无法向全国党员交待,更无法向全国人民群众作答复。(云县纪委监委 蒲鲜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