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廉政广角 >> 观点评论
临廉评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应从群众小事着力
发布日期:2023-12-19 08:58:35    信息来源:双江

今年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经验做法早已成为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也成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向纵深不断探索的重要借鉴。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在于办好群众一件件的“关键小事”,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亮出最美姿态”开始。“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党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党的各级干部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作为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放下架子、俯下身子,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人民群众中展现出良好的共产党员形象,真正把群众当成与自己血脉相连的亲人来亲之、敬之、爱之。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干出最实行动”过渡。群众冷暖最要紧,一枝一叶总关情。人民群众是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基石,无论是几锹土、几米地的纷争,或是几把苗、几只鸡鸭的矛盾,党员干部只有实实在在地主动赴深山、访老乡,多到田间地头,积极参与基层“农事”、倾听群众“心事”,从根本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倾向性问题,才能真正倾听到基层的村情民意,发现群众的急难愁盼。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交出最好答卷”落脚。“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人民主体性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实现人民的利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党员干部只有在倾听民声、了解民需的基础上,真正疏导不满、消解误会、纾解民忧、解决问题,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双江县纪委监委  查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