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文化是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中的一颗璀璨明珠,酒可以让人暂时忘却烦恼,脱离俗世羁绊。风流才子多嗜酒,如“酒狂称草圣”的张旭、“斗酒诗百篇”的李白;千古绝唱多偶得,如王羲之微醺留下的《兰亭序》、阮籍醉酒忘忧弹奏的《酒狂》。但酒也会让人变得“懦弱”,变得“胆大”,“敢于”抛却头脑清醒时牢牢守住的底线与原则,“敢于”漠视党纪法规。
云南省纪委监委推出的警示教育专题片《“官油子”现形记》,为公众呈现“官油子”的百态“画像”,他们秉持“酒逢‘知己’千杯少”的理念,在一次次推杯换盏中沉沦、在一声声“领导”中堕落,最终在吃吃喝喝中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他们不以实干担当为荣,反以同桌共饮为荣;不以审慎用权为荣,反以肆意妄为为荣。他们忘记了“衣食父母”是群众,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他们奉行能在一起喝酒才是“自己人”,喝醉才是“好兄弟”,能一起喝酒一起醉的便是“知己”。正是这样“同甘”的“知己”,到头来却没能“共苦”,只换得“我以为他们不会出卖我,没想到最先出卖我的就是他们”。
还有一类“酒干部”,奉行“今朝有酒今朝醉”。《问“剑”破局》中,作为关键少数的“他们”,无视党校培训纪律,五天培训期间参加了四晚酒局,让人不禁感叹“这酒非喝不可吗”。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分时间、不分场合饮酒,甚至无视纪法违规饮酒,这已不是一件小事,而是事关党风政风的大事,事关民心向背的要事。
揽镜自照,在2022年查办的案件中,镇康县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有8人。其中,一名党员干部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犯危险驾驶罪,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我们不禁也要问“这酒不喝可以吗?”
移风易俗,非一日之功,但“道虽远行则将至”。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常怀律己之心,消除侥幸心理,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汲取前车之鉴,抛却一切幻想,不让酒文化为违规违纪行为“背锅”。(高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