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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除积弊 勇担当 以革命之势奋进新征程
发布日期:2022-03-21 10:43:02    信息来源:沧源

近日,《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印发。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接力推进“十四五”建设新起点,奋力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擘画的高质量跨越发展蓝图变为现实的一项英明、英勇之举。坚持刀刃向内,以作风导向、服务导向、担当导向、效率导向引领全省党员干部转变作风、为民务实、担当实干,把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转化为谋事业、促改革、惠民生、推发展的强大动力。《规定》的出台,是党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云南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

《规定》明确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纳入政治督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年度综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其背后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更加有效聚焦“国之大者”深化政治监督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加顽强的定力持续做细做实监督基本职责,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政治扫描”,把有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能职责、推进工作落实、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抓改革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等逐一找出并亮上台面,以监督促警醒、促整改、促治理、促转变,助推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真正实现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做表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思想建设这个党的基础性建设,真学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和百年党史、纪检监察史宝贵经验武装头脑、砥砺斗志、提升能力。

必须胸怀“两个大局”、心装“国之大者”,努力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找准切入点关键点,一体落实“协助”职能和“监督”责任,同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对标对表。

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查处案件先从政治纪律查起,坚决防止落实“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高度警惕、严防严查“七个有之”、当“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危害政治安全的问题。

必须多点发力强化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紧盯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对过渡期“四个不摘”、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工作跟进监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

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动摇,把监督执纪执法靶心聚焦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和纠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上来,严查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腐败及不正之风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

必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贯通做好案件查办“通篇文章”,着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一体融合增强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必须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群众利益、增加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必须以高标准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坚定稳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转作风、增本领贯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管全链条,当好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努力锻造全面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李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