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我们党新的百年征程开启之年。回顾中国共产党100年的奋斗历程,既是一部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发展史,也是一部始终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坚定不移地反腐败斗争史。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就把警惕和反对贪污腐败提上议事日程。1926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扩大会议,发布了我党迄今为止最早的反对贪污腐化的文件——《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33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出《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一部完整的以反贪污反浪费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献,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又先后出台了《陕甘宁边区政府惩治贪污暂行条例》《晋察冀边区惩治贪污条例》等多个惩治贪污腐败的法令条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夕,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防止“糖衣炮弹”进攻的问题,提出两个“务必”;在告别西柏坡踏上进驻北平征途之后,毛泽东同志还风趣地把进驻北平比喻为“进京赶考”,坚定地说:“我们决不当李自成”。
50年代初开展的“三反”“五反”斗争,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威慑力量,极大地促进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特别作为新中国的反腐第一枪——前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这样由共产党的高级干部沦为大贪污犯,终被处决的典型案例,对当时的党员干部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也进一步表明了我们党和国家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惩治腐败的决心。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思想,为我国改革开放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后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也结合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等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针对新时代消极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八项规定”得到认真贯彻落实,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刹住了许多人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在查处腐败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方面,全党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查处贪官之多、涉及领域之宽、行动密度之大、问责力度之强,都是前所未有的。与此同时,中央还加大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建设,努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针对容易引发腐败的具体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条例,特别是2018年《监察法》的出台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领导人员产生,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证。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100年来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从未动摇,也不会动摇。“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党永恒的主题。纪检监察干部要铭记党史,弘扬党的百年反腐斗争精神,在新的百年征程里始终保持“赶考”清醒,保持被“腐蚀”“围猎”的警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杨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