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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学思悟践 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发布日期:2021-11-15 14:04:12    信息来源:耿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运而生。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体系完整、博大精深,系统阐释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依据、本质特征、指导思想、内在要求、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肩负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的政治机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实践、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全面准确理解、推动融汇贯通、做到内化于心,始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法治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法治性、业务性非常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更要有法治思维,把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精神信仰和价值追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养成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行为习惯。通过系统学习和研究国家法治建设体系、制度和规定,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法治精神、原则、规范、逻辑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党章和宪法赋予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不断锤炼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杨智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