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是我国解决环境问题、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对于建设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环保督察不仅是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更注重问题的整改成效。
连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专项纪律检查组对标问题、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通过一线“查验”,对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转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一线“查验”不仅激发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还确保整改见真见效,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督促生态环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的鲜明态度。
整改有没有实效,老百姓最有发言权。专项检查组坚持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原则,深入走访群众、深入实地查看。在专项检查中,注重倾听群众对于生态环保问题整改的意见和看法,实地查看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建设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侵害群众生态利益的问题,及时纠正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中的不正之风,真正还老百姓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生态环保问题监督检查不能一查了之,问题整改不可能一劳永逸。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跟进式、持续性、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督促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用纪检监察人的为民情怀,守护一江绿水,留住一片青山。用铁的纪律,持续为临沧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