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的典型问题后,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出专项监督检查组聚焦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直奔现场,直查直办,推动问题整改。为第一时间回应党中央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广泛关注,云南省纪委省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在4月28日到达保山开展工作后,于4月29日起就陆续通过“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发布直查直办直播在线、视频《东河之问》系列,及时对外公布监督检查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把整改工作、监督整改工作晒到“阳光下”,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视频《东河之问》系列,从“东河之问”之一“东河经历了什么,发生着什么”,到之二“为什么长期以来群众的环境诉求被忽视、被漠视”,到之三“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职责到哪里去了”,再到之四“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去哪里了”,再到之五“东河污染背后的作风问题在哪里”,通过“问”,找到保山市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的缺失,找到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的偏差,找到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上的不实,以“问”来校正思想上的偏差,查缺工作上的不足,作风上的不实。以“问”来达到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以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东河之问”是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创新监督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是避免监督检查工作形式化、单一化的有效探索,既是对整改工作的一种监督,也是对监督工作的一种监督,让监督过程公之于众,发现的问题众所周知,问题的整改也必将接受群众的监督,为此就将监督与整改串在一起,切实增强了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环保督察是我国解决环境问题、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对于生态保护意义重大。保山市“母亲河”东河沦为纳污河引发出的“东河之问”系列,以“问”为导向,以实地监督为抓手,以钉钉子精神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督促了保山市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促进了行业监管部门切实担负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激发了党员领导干部整改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问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了人民群众对清澈河流的殷殷期盼,充分体现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以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生态环保领域问题整改落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获得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不断向着“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这个目标坚定前行。(沈文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