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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遵守社会治安管理规定没有局外人
发布日期:2021-05-01 23:48:49    信息来源:云县

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被查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部分党员干部酒驾、赌博、嫖娼禁而不绝,依然存在侥幸心理、闯关心理。而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失去的是宝贵的政治生命和政治前途,代价沉重。

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的案例应当引起全体公职人员重视,以案为戒,从严规范和约束“八小时外”的行为活动,防止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有悖社会公德的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层层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切实解决好“谁来抓”“怎么抓”“抓什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责任,把检查党员、公职人员落实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推动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要严格追责问责,完善配套措施,对典型问题紧盯不放,让越“雷池”者尝到苦头,踩“红线”者受到震慑。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法违规纪道路,与监督缺位有很大关系。严管就是厚爱,纵容就是伤害,如果出现小问题时,有人及时拉一把、喊一声,一些干部不至于越陷越深。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全面监督责任,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反映,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抓起,敢于较真碰硬,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注重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于小、着眼于早,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要突出做好作风建设深化文章,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出硬拳、发狠招,确保对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抓成常态、管成习惯、形成长效。

云县纪委监委下一步将继续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强化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以严明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言行,不断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使优良的党风政风持续向好。(那  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