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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
发布日期:2016-06-29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日前,临沧市召开常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

会议通报了省对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和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市委常委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主题,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体现了开诚布公、团结和谐的精神,基本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进一步绷紧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是市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生动实践。

省纪委到会指导领导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彭胜文同志对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严肃认真、成效明显,是一次成功的、高质量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彭胜文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认真落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二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四要坚决纠正和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要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细化措施。

市委书记孙青友在总结讲话时强调,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我们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位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日常业务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勤推动落实,确保职责分工不留空白、责任落实不留缝隙,真正做到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二要严明纪律规矩。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李小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聚焦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反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各级党委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常监督管理,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常监督管理中。三要强化监督责任。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行使好监督权,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性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四要严肃责任追究。加快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倒查机制,明确各层次、各领域的责任追究办法,分清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对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依纪依法严肃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五要狠抓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是衡量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市委常委会领导班子要针对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和“七个一”的整改要求,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具体到事,具体到人,建立台账,提高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各班子成员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全面、客观、深入分析研究,找准问题根源,理清解决思路,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能改的马上改,能做的立刻做,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临沧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