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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多种方式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日期:2018-08-31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后,临沧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采取多种形式第一时间进行学习宣传。

派出临沧工业园区纪工委:集中对原文进行了逐条学习。督促驻在单位将《条例》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将于本周内组织开展学习研讨。运用电子显示屏、网上党支部群、干部职工微信群、QQ群等载体,发布《条例》的内容和相关解读,进一步提高《条例》的知晓率,扩大学习的范围,迅速地在临沧工业园掀起学习的热潮。

派出临沧边合区纪工委:采取《条例》修订前后对照学、字斟句酌深入学、结合实际扩展学的方式,确保学深悟透、入心入脑。对监督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函》,适时对监督部门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全覆盖。

驻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学,要求每人至少全文抄写1遍《条例》、电脑打印1遍《条例》、阅读10遍《条例》,做到学思践悟,常学常记、学用结合。驻在单位党组带头学,组织班子原文学习、逐字逐句学习,逐条消化吸收,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驻在单位党员深刻学,要深刻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切实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使每一位共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的纪律,敬畏严守党的纪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驻在单位干部职工全面学,做到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学习活动,同时把学习《条例》列入自己的学习计划,加强平时自学。

驻市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及时组织所驻部门74名党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新《条例》,并将其作为锤炼党性的途径,把新《条例》规范和约束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坚决不触碰纪律底线。要“学思践悟”结合,增强工作动力,推动各项工作。

驻市工信委纪检监察组:“四关注”形式多样先学一步,学深一筹。即:关注通篇原文认真学、关注新旧条例对比学、关注以案释纪重点学、关注驻在部门“共同学”。同时,督促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新《条例》,让新《条例》真正转化为干部职工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驻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对新《条例》进行逐条逐句研读,并就如何做好新时代执纪和执法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下步,将对综合监督部门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