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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1至7月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368人次
发布日期:2018-08-17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出国(境)等方面的审核把关作用。1至7月,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368人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检举监督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涉及单位、个人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办理。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台账,按照监督监察对象,做好对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党风廉洁情况线索的梳理排查,让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不因主观、客观因素而出现漏报、错报、瞒报等情况。

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严格工作程序、严守保密纪律,收到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重点审查是否有信访举报件或初核存在的问题,审查是否有被查处记录和存在违纪违法情况,审查是否有接受行政问责的情况等等;对意见回复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回复时限和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准音”,确保廉政意见及时回复。

此外,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