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你看一下这笔账,我觉得有问题,这里有一笔支出竟是发放加班工资的......”一张财务凭证引起了县委巡察组的关注。
今年3月,镇康县委启动第十轮专项巡察工作,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人防办开展专项巡察。刚入驻,巡察组就了解到,2015年启动全县政府机构改革,县人防办的职能职责划归县住建局,针对这一情况,巡察组召开组务会,决定查看县人防办自2015年机构改革以来的财务收支凭证。
通过查看相关财务收支凭证发现,除2015年12月发放国庆节加班工资外,还在2016年4月发放过元旦节、清明节加班工资。
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通报曝光多起典型案例,为什么2016年5月才刹住了车?那,之前的账务是否也是这样的?
带着疑问,巡察组延伸察看了十八大以来的县人防办的账务,巡察组发现,2014年、2015年本来应由个人负担的职工医疗互助全部用公款来缴纳。
“你们单位节假日值班发加班工资吗?什么时候发的?”
“加班工资是全体干部职工都有吗?你领过几次?”
“你自己的职工医疗互助怎么会是单位代缴的?”
巡察组在与当事人谈话了解情况后,确认确实存在违规发放加班工资、由单位代缴职工医疗互助的问题,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县人防办,要求该部门立行立改,限期完成违规占用资金的清退工作。
“开展巡察是对被巡察单位执行力的监督和鞭策,也是对被巡察单位工作的支持和推动。只有‘政治体检’才能对症下药,最终恢复健康的‘政治肌体’。”镇康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说。(林丽波 鲁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