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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从严监督执纪 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日期:2020-08-20 08:38:47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市委第十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临沧澜沧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开展巡察时,发现有群众在保护区内种植龙胆草、茶叶、药材情况,经全面调查核实,巡察组将核查情况(违法线索)移交森林公安局进行查处,并配合督促限期查处,同时,向种植农户发放告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退出在自然保护区的生产活动,对经济植物采取封育措施,实施植被自然修复。”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守护绿水青山,才能收获金山银山。近年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监督执纪的职能职责,通过执纪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完善发展,以坚强纪律保障守护绿水青山。

围绕全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及临沧市是3个重点州市之一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不断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临翔区纪委监委对邦东、南美等重点乡(镇)开展“拉网式”排查,收回南美乡国有林地36.7亩,督促主管部门完成了疑似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38个图斑的核查工作。镇康县发布《关于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专项整治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地、草地,特别是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领域毁林、毁草种茶或林下种茶……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22批次,正在办理问题线索2件,立案在办1件,直接移送审理1件。

为筑牢生态屏障,严守生态红线,在市委第十轮巡察中,对南滚河、永德大雪山、澜沧江、镇康南捧河4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机动巡察,通过巡察发现保护区内存在种植经济作物、个体违法违规零星采矿行为等问题,通过整改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根本转变,专项机动巡察成效明显。

“沧源县拥有丰富的森林植被、地文景观、水域风光,我们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向干部群众特别是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群众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动员大家自觉参与到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行动中来。同时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沧源管理局做到一手抓保护、一手抓提升,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护、稽查巡护、监测巡护等巡护管理模式,加强林区、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沧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围绕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真正动起来、职能部门真正紧起来的打击整治、生态修复格局,守护好临沧的净土蓝天、碧水青山。”临沧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田思  王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