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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同发力 打好脱贫攻坚督查战
发布日期:2016-05-18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为保证脱贫攻坚各项重大决策有效执行,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精准扶贫措施落地落实、成效真实可靠。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察局、镇康县纪委监察局“两级联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镇康县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采取随机进乡镇、进部门,重点入村、组,定点看项目与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此次督查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重点督查政策宣传,看群众是否知晓。检查对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宣传是否做到村组全覆盖,干部是否了然于胸,群众是否知晓吃透。同时,督查联系帮扶干部对扶贫政策的知晓度,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数、年龄及家庭结构、帮扶需求和脱贫计划等掌握情况。二是重点督查工作纪律,看干部是否尽责。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求党员干部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督查在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中,是否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督查乡村干部、新农村指导员、驻村工作组是否到岗到位,是否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了解实情和需求,是否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督查党员干部是否严明工作纪律,是否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慵懒散浮拖”等工作不严不实的行为。三是重点督查程序规范,看操作是否公正。督查是否按照“贫困户申请、村民评议、乡镇审查”三个步骤进行精准识别,是否召开群众会、村民代表会、村“两委”会进行审核评议,是否按照要求公示比对结果。

通过督查提出四个整改问题:一是要求电力及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与改造农村电网,保证危旧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供电充足、用电安全。二是要求交通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保证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有资金支持。三是要求水利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供水、用水渠道,进一步加强山洪沟及河道治理,保证农村地区人畜饮水、产业灌溉用水安全。四是要求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及驻村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