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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这名村干部竟因私情私利不愿交出集体资金……
发布日期:2020-07-16 16:38:38    信息来源:临翔区纪委监委

“李某某作为一名村组干部,因徇私情私利,拒绝拿出集体资金交纳垃圾清运费,导致垃圾清运者劳务报酬无法得到落实,阻碍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引起群众强烈反应。”临沧市临翔区委第二巡察组在深入村级开展专项巡察工作时发现该问题。

据悉,临翔区圈内乡斗阁村斗阁大寨共有7个村民小组,2015年至2018年,斗阁大寨的垃圾清运工作由时任斗阁村委会主任、斗阁3组组长李某某的丈夫何某某负责清运。2018年,村民提议对垃圾清运工作重新招标,最终还是何某某中标,中标价为每年21400元。

“我对部分清运条款内容不同意,不能签订该合同......”何某某在中标后,看到此次将重新签订的合同条款后说道。他随即停止了斗阁大寨村内垃圾清运工作,导致整个村内垃圾堆积、臭气熏天。

为尽快解决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各组小组长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共同协商解决办法,除3组组长李某某不参加,其他6个组长达成一致,决定另寻他人对垃圾进行清运,垃圾清运费由7个村民小组向农户收取或由村民小组集体资金承担。

“3组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决定垃圾清运费使用集体资金支出,但3组集体资金由李某某负责管理,她对垃圾清运协商结果不满,拒绝拿出3组的集体资金来交纳垃圾清运费,我们多次进行劝诫和督促,李某某仍态度强硬,拒绝交纳。”圈内乡斗阁村一村干部向前来了解情况的巡察干部说道。

巡察组了解情况后,及时召开组务会进行专题研究。“人居环境提升不容忽视,我们必须尽快解决该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有效提升整村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感。”第二巡察组组长杨绍武说道。

“作为村组干部,要带头做好群众工作,不能因个人私利影响整村工作推进......”在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后,圈内乡党委书记对李某某进行了约谈。

“巡察组进驻后,我看到群众反映的问题都一一解决了,我自己心里也开始着急,认真思考了几天,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作为一名村组干部,在群众利益面前,不应当存有私心,更不应当激化矛盾,应该做好带头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李某某表示,并将2018年至2020年两年来的14800元垃圾清运费全额交到了斗阁大寨理事长手中。

“感谢区委巡察组开展的‘政治体检’,查出并解决了我们存在的‘病灶’,我们会进一步强化村组干部整体素质,加强学习,让党组织时刻都保持健康向上。”临翔区圈内乡斗阁村党总支书记杨绍德向区委巡察组递上立行立改整改情况报告时说道。

“该问题从发现到解决,历时40天,最终有了满意结果,群众拍手称快,该问题暴露出了农村基层治理的短板和瓶颈,面对私情私利,部分村组干部大局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没有把握好手中的权利,差点铸成大错。同时也启示我们,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区委巡察组干部感叹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问题不改不罢休,巡察组又踏上新的征程。(杨锦雯  杨绍武  许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