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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1至6月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97人
发布日期:2020-07-06 09:46:58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监委

      凤庆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有机统一,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我们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今年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置违纪违法党员干部97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55人,后三种形态处分党员干部42人。”据县纪委监相关负责领导介绍,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履职监督的同时,盯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督促领导干部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

       同时,公开举报方式,把“是否注重形象,有无在公共场合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是否搞‘小圈子’或官商勾结;有无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公车私用”等纳入监督内容进行公开,落实实名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节假日期间,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党员领导干部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不要顶风违纪;并充分发挥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对58个县级部门的对标监督,发现问题早纠正、早整改。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助力精准扶贫;严查快处污染环境、涉黑涉恶、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此外,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