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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印发方案推动“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发布日期:2018-02-23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沧市纪委向全市各级各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四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对持续巩固和拓展全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进行细化部署,锲而不舍抓作风、改作风。

拓宽监督渠道。运用“互联网+”方式,完善升级市纪委微信“四风”一键举报平台,实现市、县全覆盖,建立无处不在的监督网。制定相关平台管理及问题线索受理程序和规定,及时处置举报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拉网式”“无死角”的自查自纠,规定对自查自纠主动查找和发现的问题,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理,对自查自纠后,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其他职能监督等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组织专项检查。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密度,紧盯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工作需要,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间段开展不定期检查;围绕专项整治内容,结合自查自纠、执纪审查、日常检查、职能部门监督发现问题,组织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对表对标的专项检查。

列入巡察重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作为本级巡察工作重要内容,深入发现隐形变异问题。对巡察中发现的“四风”问题,及时汇总移送相关纪检监察部门,严查快处。

严肃责任追究。对自查自纠中不能发现或不主动纠正的问题,特别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一律实行“一案三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问责直至纪律处分方式严格追究相关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及其相关领导责任。

强化通报曝光。在实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基础上,在临沧市纪检监察网、市纪委“廉洁临沧”微信公众号及各县(区)微信公众号设立曝光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在通过党内文件通报的同时,一律实行媒体曝光。

加快建章立制。结合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精神和市委具体实施办法,全面排查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存在的漏洞和不合时宜的条文,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据悉,本轮专项整治时间为一年,力争6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12月底前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特别是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上取得实质性成效。(杜群忠  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