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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委书记担负起党委“一把手”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8-02-03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沧召开市委四届三轮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对市民族宗教委、市政府研究室、市红十字会、市疾控中心、市档案局、市供销社等6个部门的巡察情况,切实担负起党委“一把手”主体责任。

会议指出,本轮巡察中政治巡察更加突显,巡察组通过与组织、财政、审计等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了上下左右联动,构建了很好地巡视巡察监督网。此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52个,其中: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件。

会议要求,做好巡察后续工作。巡察反馈移交问题后,巡察出来的所有问题,必须确定时限、态度坚决,责成各被巡察单位党组切实整改。巡察反馈可以立行整改的,若被巡察部门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可以直接处分或处理。

会议强调,要抓好成果运用,对被巡察部门的分管领导也要有一个反馈,他们分管部门存在什么问题、班子存在什么问题,也要有所反馈。下步工作中,要按习总书记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的批示要求,将“四风”问题作专项整治巡察,如何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治理和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巡察。

“市委坚决支持巡察工作,市委坚决给巡察机构和巡察人员撑腰,对参加巡察工作的同志,决不允许发生在生活中、工作中有打击报复的情况。”市委主要领导态度坚决的说。(路曼玲  杨兴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