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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前三季度处置问题线索415件
发布日期:2017-11-17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准确运用处置问题线索方法措施,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强化线索处置结果运用,不断提升问题线索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一至三季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6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15件,谈话函询88件次,党纪政纪处分 228人。

抓实落细问题线索管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规定,制定问题线索办理工作流程图,把问题线索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每个处理环节均记录在案,做到全程留痕。在规定时限内将每一个问题线索报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切实做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受理无遗漏、无拖延。

“3+x”集体研判排查问题线索。每一个问题线索由承办部门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后提交会议进行集体会商和分析研判。集体会商实行“3+X”工作模式,明确由纪检室、案管室和案审室会同分管领导及主责部门集中研究分析排查问题线索,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及时、到位。

强化问题线索处置结果运用。坚持每月督办一批问题线索,层层压实责任,定期监督指导基层纪委办理信访件,防止问题“空转”“沉睡”;凡涉及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坚持主要领导逐件签批,每案必审;对于反映党员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等形式予以警示,对于重大信访或可能引起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信访问题,提级研判,并由市、县纪委常委挂牌包案督办。(杨枝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