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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7-10-10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10月9日,临沧市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了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并对抓好贯彻落实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治巡察要以新修改的《办法》为根本遵循,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督促指导,形成市、县各级党委巡察联动机制”;要强化问题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增强政治巡察责任担当,敢于坚持原则,勇于较真碰硬,对所巡察的党委及部门做到问题准,情况清,使巡察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切实把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队伍中,配强配齐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专员,推动政治巡察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将新《办法》纳入中心组学习重点任务,通过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习,全面系统领会,纳入市、县(区)委党校教学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学习培训;以新《办法》为依据,及时修改完善《中共临沧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及相关配套制度;以贯彻落实新《办法》为契机,迅速启动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并在具体巡察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赵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