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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常态化通报曝光“四风”问题
发布日期:2019-08-22 10:59:52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建立临沧市“四风”问题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四风”问题通报曝光工作,更好地发挥案件通报曝光的警示震慑作用,提升查办案件“附加值”“含金量”,做足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通知》明确,通报曝光的范围包括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重失职失责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等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问责处理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

《通知》强调,通报曝光坚持以通报为主、曝光为辅的原则;坚持谁查处谁通报、定期通报和即时通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常态化通报曝光的原则,凡属于通报曝光范围内的“四风”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对重大典型案例即查处即通报,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案件除外。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通报曝光的程序、方式和内容,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文件通报、媒体曝光的基础上,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采取集中学习、督促学习等方式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案例向辖区各部门传达,涉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采取公开栏粘贴等实地公开方式扩大知晓面,强化震慑效应,回应群众关切。

据悉,今年以来,该市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断规范通报曝光工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四风”典型问题77批132起,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杨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