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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制定《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贯彻落实五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08-25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近日,临沧市制定《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贯彻落实五项机制实施方案》, 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细化分工,确保五项工作机制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方案》“两办”督查、信访、扶贫、发改、财政、住建、教育、卫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年度、阶段和月份的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督促各职能部门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方案》要求每月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理“零报告”的或连续3个月排名八县(区)末位的,对县(区)纪委书记进行工作约谈。各职能部门在开展脱贫攻坚方面监督检查工作中不能发现问题,监督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有关单位发现问题不报告、瞒报漏报的,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进行约谈、问责或纪律处分,以责任追究力推五项机制落地生根。

《方案》还明确在市级纪检监察网站及各县区纪检监察网站上开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栏,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动态、总结交流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