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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切实发挥驻县督查巡查组作用
发布日期:2017-08-21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自今年4月驻县以来,临沧市驻永德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围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抓实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

把找准问题作为督查巡查的主要目标。为确保问题找得准,督查巡查组驻县以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六个精准”要求,采取先全面了解总体情况,再逐个重点深入督查的方式,5月份结合“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集中走访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同时走访少数非建档立卡村,通过对比分析,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了基本判断。找准该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出具体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

把解决问题作为督查巡查的关键核心。找准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永德县委、县政府对于督查巡查组查找出来的问题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责任,以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名义下发整改通知,制定完善各项整改措施,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具体责任。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积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解决项目资金问题。结合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档案工作培训,要求每个乡(镇)打造一个档案示范村,以点带面强化痕迹档案管理。出台了精准脱贫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集中开展脱贫攻坚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边创建、边提炼、边推广。对督查巡查组列出的问题清单逐一对照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把执纪问责作为督查巡查的重要手段。督查巡查组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四种形态”,聚焦脱贫攻坚,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对照县、乡、村各级各部门人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职责职能发挥,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政策措施、目标任务情况,逐一进行督查核实。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与上级要求不符,落实政策不到位、宣传不力、帮扶不实、群众满意度低的责任人进行通报,对限期没有完成问题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驻县以来,督查巡查组已全面抽查永德县3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并随机抽查11个非贫困村,回访7个贫困村,累计抽查脱贫户90户,贫困户63户,非贫困户48户;访谈各级干部54人,查阅有关档案台账168份,接受群众来电来访10件,完成办理7件,移交转办3件,发现问题并整理出问题清单69条。目前,全县完成整改63条,正在进行整改6条,整改完成率91.3%。(罗新祥、邓超群、杨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