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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纪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清明节期间带头树标杆
发布日期:2017-03-31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清明将至,在踏青祭扫之时,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带头倡导文明新风,越是年节假期,越要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近日,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在会议上对纪检监察干部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再提要求。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干部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倍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和舞台,倍加珍惜神圣的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做对党忠诚的卫士、个人干净的模范、敢于担当的先锋,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以严的精神、实的要求把忠诚干净担当和树牢良好形象落实在具体行动中。

会议强调。越是节日期间越是要对照“八项规定”精神反躬自省,坚决抵制“四风”,注意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确保组织上掌握每个干部节假日期间的去向。要注意外出安全,特别注意交通安全、财产安全及人身安全。要切实提高节日期间的保密意识,严守纪律,做好保密工作,谨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节日是家人朋友交流思想、联络感情的时机,节日期间社交频繁,一定要擦亮眼睛,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工作上放假但纪律和规矩绝对不能放假,一定要谨言慎行,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是纪检监察干部,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