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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紧盯节点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查督查
发布日期:2017-01-18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春节临近,临沧市纪委正风肃纪步伐不停步,按照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的要求,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决战决胜的重要阶段即将迎接考核验收的关键时刻,由市纪委牵头组成8个工作组共26名成员对各县(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巡查督查。

“越是节点越要绷紧纪律这根弦,特别是对脱贫攻坚、扶贫领域、基层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能有过过年、歇一歇、缓一缓的思想,要按照善作善成、久久为功的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节日期间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巡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反弹回潮。”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在专项巡查督查动员时强调。

此次巡查督查的内容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建设和扶贫领域不正之风问题;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持续整改、对标对位精准补缺工作的情况;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知识考试的情况;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情况;各级挂包帮单位开展入户访贫问苦,抽调加派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到位在岗,以及履行“六大员”职责的情况;各级挂包帮单位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情况;各级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

在此次督查前,临沧市纪委已经下发了《临沧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此次巡查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查找和解决问题为目的,采取明察暗访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灵活运用座谈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核实数据等方式开展巡查督查,并提出明确的整改建议,确保专项巡查督查工作取得实效。督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失职失责、工作推进不力、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据悉,近日8个督查组已经全部就位开展巡察工作,2017年春节前将完成第一次巡查督查,年内每个组开展专项巡查督查工作将不少于3次,为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打下坚实的纪律保障。(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