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闻摘登
临沧:切实加强对市、县巡察工作的指导
发布日期:2016-12-01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宣传力度应加大,加强对巡察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既要提高巡察知晓度,又要增强巡察影响力。”“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转办移交,提高巡察效率。“巡察工作的政治性,要求我们务必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务必严肃纪律确保不出问题。”……日前,临沧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刘德仕在检查指导县(区)巡查工作时不断提出要求,这是临沧市推动巡察工作、加强对巡察工作指导的一个缩影。

据悉,临沧市从今年11月以来,全面启动了市、县(区)巡察工作,全市组织18个巡察组进驻1个县、1个市直单位、9个县直单位、7个乡镇开展巡察工作。开展巡察工作以来,临沧市纪委、临沧市委巡察办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检查指导。

督促巡察保障是否到位。临沧市在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基础上组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部门,设在市纪委;市委组建6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设5人,承担巡察工作任务;市委建立30人左右的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补充。8县(区)党委参照市级做法,建立健全本级巡察机构。市、县()将巡察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督促巡察培训是否开展。从提升巡察队伍整体素质着手,注重巡察人员的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提高。市、 县委巡察办积极组织巡察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关于廉洁从政新要求,将其作为巡察工作开展的指导和标杆,奠定巡察基础。邀请省委巡视办有关同志现场授课、传经送宝,以典型的案列、丰富的实践授业解惑。

督促巡察纪律是否遵守。强调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巡察干部坚决按照党内法规和巡察工作制度办事,严守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把好人情关、亲情关、友情关,不得参加与巡察无关的活动,切实当好遵守纪律的标杆和严于律己的表率,做到干净巡察。

督促巡察任务是否明确。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巡察重点,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巡察通知、开展巡察、反馈整改、移送交办、开展“回头看”、工作报告、结果公开8个步骤,通过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巡察,对巡察对象党的建设、党风廉洁建设、资金管理、信访举报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了解调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原因、性质和程度,及时总结汇报巡察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