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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权力“上锁” 临沧出台办法紧盯重大事项决策环节
发布日期:2023-12-18 10:05:43    信息来源:永德

“通过学习,我对什么是重大事项、哪些情形属于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怎样履行报告程序等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今后我将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职权。”近日,临沧市某市直部门负责人学习了《临沧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后说道。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防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监督约束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日前,临沧市委出台了《临沧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层面对领导干部和重大事项的范围、违规插手干预的具体情形、记录报告和处置程序等进行详细规定。

“该办法由市纪委监委负责起草,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5类28种重大事项、7类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制定了‘一原则’‘两渠道’‘三方式’的报告程序,同时明确了责任追究情形。”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增强办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该市纪委监委对近三年来临沧市涉及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接受请托说情打招呼、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不记录不报告等案件进行梳理,并根据统计梳理情况分析研判全市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情形,为办法出台提供指引。

“以前在工作中遇到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行为不敢抵制、不敢报告、也不知向谁报告,现在办法明确了报告程序,以后再遇到类似的问题就有理由、有底气、有解决途径了。”该市一名干部认为该办法的出台为拒绝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增强了底气。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该市一方面将办法的执行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层层压责,强化对办法贯彻执行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另一方面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对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县(区)、部门党委(党组)梳理细化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事项清单,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

此外,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上对是否存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和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说明,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推动领导干部把刚性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脚踏实地干事创业,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该办法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制度,既能保护‘关键少数’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又能斩断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黑手’,对于约束领导干部权力行使、防治重点领域腐败具有重要意义。”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把办法的贯彻执行作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全市政治生态向善向好。(林永香 史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