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已至,春不远。行走在临沧市临翔区玉龙湖畔,天蓝、地绿、水清、气净,宛若一幅五彩斑斓山水画卷。河畔公园,市民或驻足树下闲谈,或在广场上歌唱跳舞。远处苍翠的旗山,海棠花、桂花竞相开放,道路两旁翠绿的树枝迎风摇曳……
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临沧,是滇西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临沧市纪委监委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政治监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聚焦水域环境保护、河道生态功能维护、矿山综合整治、非法采矿破坏林地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守护好临沧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良田沃土。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对近年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逐一梳理,建立监督台账,充分运用“1+X”监督机制,采取“室组地联动+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模式,联合生态环保、公安、财政等部门,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采用“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下沉基层一线开展现场实地核查,对全市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点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矿山修复工作进度如何?是否存在问题?具体怎么整改?”“在污水处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有没有建立台账清单?”……该市纪委监委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的重要内容,深入重点县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对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职责落实是否到位、往年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是否到位、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坚决查处工作落实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责任问题、作风问题。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围绕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的任务,突出政治监督,盯紧“关键少数”,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我们聚焦责任落实情况全程跟进监督,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闭环’管理,全程跟踪督办,限期整改。”该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介绍。
针对生态环境治理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该市纪委监委用好追责问责利器,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的监督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任务落实落小落细,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力,强化执纪问责,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确保全市生态环境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早解决,以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方悄悄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