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周某某都是我们身边非常熟悉的人,曾经拥有显赫的地位、骄人的业绩、美满的家庭,现在却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双开’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教训深刻、代价惨重。”7月24日,市纪委监委到市国投集团公司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布临沧市边投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李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通报市粮食储备经营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周某某刑事判决结果。
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市国投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总部全体员工、下属二三级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共160多人参加会议。
“作为国企领导干部,却甘于被‘围猎’,肆无忌惮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最终沦为‘阶下囚’,实在令人惋惜,令人警醒,我一定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时刻自省自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这是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一名国企领导干部发出的感悟。
会上,还观看了由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抱团腐败的国企“蛀虫”》,该警示教育片选取的是近期查办的临翔区恒祥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领导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大家看到曾经的“身边人”变成了“片中人”,深受触动。
“看到曾经的同事后悔万分的样子,既感到心痛,又令人警醒,真切感受到腐败给个人、家庭、单位和社会带来的危害。”看了警示教育片的一名国企员工表示,将汲取“身边人”的惨痛教训,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深刻道理,筑牢拒腐防变“防火墙”。
“案件不是办完就结束了,而是要延伸监督‘链条’,通过以案示警‘除’灰尘、以案促改‘除’盲点、以案正风‘除’弊病,把‘前半篇文章’与‘后半篇文章’贯通整合形成‘通篇文章’,才能一体推进‘三不腐’同时同向综合发力。”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临沧市将持续做好查办国企案件“后半篇文章”,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断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进一步促进国企政治生态向上向善,让清廉成为国企鲜明底色。(史艳菊 周建刚 李世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