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耿马县国有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黄某某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一案庭审。该县纪委监委组织20余名县直有关部门及县属国有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旁听。
“这次‘零距离’亲历庭审全过程,远比宣传教育片和文字图片呈现的案例效果更直观、更具有冲击力!看到昔日‘身边人’变成今日‘案中人’,让人深感惋惜、倍感痛心,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以案为鉴,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守住防线。”在庭审现场,参与旁听的耿马县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说道。
把警示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是临沧市纪委监委推进以案促改的常态化举措之一。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旁听庭审作为警示教育的有效途径,组织干部旁听庭审,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扎实推进警示教育。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还把案发单位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切口,要求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促改促建促治,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他的所作所为与党员领导干部身份格格不入,严重背离了党的宗旨和党性原则,这不仅是对党纪国法的挑战,更是极大地损害了党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这是临沧市云县纪委监委在案发单位开展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的一幕,会上被处分人员作自我检查,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
据了解,2022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贯通纪律教育、党性教育、廉洁文化宣传,分层分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498场次,共拍摄专题片27部、微视频226部,教育提醒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以案明纪释法,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敲响了廉洁自律警钟,通过身边人‘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更加直击人心。”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拓宽警示教育的思路和方法,综合运用多种载体,推动案件资源真正成为教育资源,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知止敬畏,绷紧纪律之弦。(杨瑜曦 董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