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4月26日,由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领导带队,深入云县就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示范创建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并召开座谈会。各县(区)纪委副书记及负责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相关领导、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参加调研。
调研督导组深入云县产业园区、滇西物流产业示范园区两个清廉项目点,通过现场观摩、交流互动、听取汇报的方式,了解园区产业建设发展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座谈会上,市纪委市监委相关领导就云县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示范创建成效进行点评,对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要找准“不能腐”的重点部位,设置财政资金“保险箱”。要紧盯财政资金监管六个方面整治问题为切口,推动系统性整改。通过问题整改推进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以小见严、以小见大。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好“一县一示范”与“十大行动”的“点面”关系,要在纵深推进“十大行动”的基础上,突出“一示范”的带动效应,按照“选树一批示范点、连成一条行业线、覆盖一个工作面”的标准齐头并进、全域推进,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落实到实际创建工作中。
会议要求,创建工作要在丰富内容和载体上下功夫,以目标为牵引,以问题为导向,以措施为指向,不断拓宽创建思路,结合自身优势,将清廉元素充分融入创建工作并贯穿始终。要在宣传推介上下功夫,加强工作成效的总结提炼、宣传推广,推动临沧实践从活动向行动深化。要在跟进监督上下功夫,以“控新、治旧、防犯”原则,深化运用“源头式”监督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机制及“室组地”联动机制,让监督检查直达“神经末梢”,确保专项行动措施相互配合、监督相互促进、成效相得益彰,不断开创更高质量的清廉之治。(董其春 刀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