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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纪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5-11-06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11月3日下午,临沧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会议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对“十三五”时期形势的科学判断、“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基本原则、“五个发展”的理念创新等精神实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尹向阳主持会议,并提出了四点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要求。

抓实学习教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全方位、多形式抓实学习教育。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系统学。要及时召开常委会、支部会、领导干部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专题研讨,及时准确、全面系统地传达学习全会精神。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要把全会精神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中,用全会精神指导工作开展,把学习五中全会精神与学党章、学条例、学准则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对全会精神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更加坚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的信心和决心。

突出制度建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推动制度建设创新发展、务实管用,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办法、廉政审查办法和函询约谈办法等制度,不断推进纪在法前,确保制度的笼子立起来、严起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强化监督执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置于全盘工作的重要位置,采取一系列果断有力措施,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纪律“底线”意识,不断释放从严治党正能量。要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四风”,坚决惩治腐败,全力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提振干事担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全局、战略的高度出发,在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惩治腐败,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整治“庸懒散飘混”等不作为问题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干部的保护力度。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深化落实《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突出主业保护干事担当的指导意见》,辩证理性地对待干部在工作中的问题,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鼓励创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坚持抓早抓小,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切实把“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扛起来,着力抓好“稳增长”、“五网”建设、扶贫开发和民生保障等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助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