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前,看得出来被谈话的干部心里是忐忑不安的,谈完话后他非常感谢组织的提醒,及时拉住了他,表示今后始终坚持‘四个自我’,时刻做到自省、自警、自律......”临翔区纪委监委把握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止党员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把纪律挺在前面,关键在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临翔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2020年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6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9人(次),占64.88%;第二种形态38人(次),占22.62%;第三种形态14人(次),占8.33%;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4.16%。
临翔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政治关爱、政治体检、政治福利,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的精准监督,加强同级监督和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关键少数”的监督,针对巡察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同时坚持和完善各监督单元的工作捆绑和联动机制,增强“动车组”效应,贯彻落实好日常谈心谈话、任前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对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客情、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此外,切实发挥好政治巡察监督作用,着力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2020年完成四届区委第十一、十二、十三轮巡察,对26个单位、86个村开展常规巡察,对17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同步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开展“减税降费”专项巡察,实现了区级巡察和对村巡察“两个全覆盖”的目标任务。第十一轮、十二轮巡察发现问题2249个,移交问题线索29件。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们要持续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随机性、经常化,做到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临翔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杨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