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沧源自治县认真贯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积极实践运用“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发出一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针对2个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11名党员领导干部因此被追责的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8条。
召开“两会”认真开展以案为鉴。在县纪委县监委宣布处分决定、警醒约谈的基础上,两个案发单位分别以党委会、干部大会的形式,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场次,通报案件处理情况、违纪违法事实及其教训警示,86名党员干部深受教育。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以问题为导向,深刻对照检查,反思问题根源,从严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治病排毒。
查摆“三责”形成突出问题清单。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党治党,深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共查摆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9个;20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一岗双责”要求,查摆和整改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48个;围绕履行党内监督、监察专责要求,查摆和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9个。
堵住“四漏”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围绕思想松懈点抓整改落实。加强党性党规党风教育,案发单位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组织学习20余场次,传达学习典型案例通报14份。围绕制度建设薄弱点抓整改落实。以整改问题为突破口,同步带动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财务管理、学习考勤、固定资产管理等28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围绕权力运行风险点抓整改落实。围绕“三定”规定职责和岗位权力事项,进一步摸清职权底数,将人、财、物管理事项全面纳入清理规范的范围,共梳理权力数142项,查找廉政风险点337个、制定防控措施493个,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拓展脱贫攻坚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平台建设,全面接受监督。围绕监督管理空白点抓整改落实。把案例通报学习、警示教育、日常监督提醒作为首要前置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制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76人次、约谈4人、谈话诫勉2人。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以纪检监察机关的‘促’来推动各级党组织的‘改’,将‘不敢腐’的惩治震慑效果、‘不能腐’的治理约束效果、‘不想腐’的教育引导效果贯通联动,发挥到位。”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赵贵美 魏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