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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以案示警 抓实干部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2020-08-03 17:59:30    信息来源:云县纪委监委

“按照学习计划的有关要求,今天由我向大家传达学习《关于普洱市6名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聚餐饮酒问题的通报》……”。此为云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第一学习小组例会上组织小组全体成员学习《关于普洱市6名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聚餐饮酒问题的通报》的场景,以案示警,抓实干部教育工作。

近年来,云县纪委县监委把警示教育维护廉明政治生态的这道屏障牢牢守住,把“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触及心灵深处的警示教育制度,强化自我约束,时刻牢记执纪者身份,廉洁自律、严格要求,守牢做人的底线,守好做事的“阀门”,时刻给自己敲一敲纪律警钟,把案件的教训和警示当作自己的觉醒。

同时,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云县干部作风建设十六条》等法规和规定再学习,再理解,依规依纪开展好各项工作。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云县纪委县监委以铁纪打造铁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各项纪律,敬畏党纪国法,始终绷紧纪法之弦,自觉遵守纪法规定。用“尺子”量别人的同时,也好好量一量自己,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增强政治免疫力,确保打铁的人要始终成为“铁打的人”。

此外,严格落实制度,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依法依纪依规用权。云县纪委县监委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的三点要求、《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严守《云县干部作风建设十六条》,不越红线,不破底线,不碰高压线,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开展工作,依法依规依纪用权。

“‘以案示警’就是要以案明纪、以案释规,从这些突出问题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思想深处亮起红灯。”云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钟铭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