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视纪法于不顾,截留李某某的低保金7年之久,现在懊悔不已......”临翔区马台乡唐家村委会原副主任王富进在检讨书中这样写到,直到此时此刻他才明白人生不能重来,终究要为自己作出的错误行为买单。
2020年3月16日,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王富进涉嫌职务违法问题予以立案调查。同年3月26日将本案移送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5月20日临翔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12年6月8日,王富进在办理农户养老保险业务时复印了一份农户李某某的身份证,私自到马台乡信用社办理了一张以李某某名字开设的银行卡,在李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李某某户4人申请了低保金,并将该银行账号上报为该户低保金打款账户。
“刚开始那几个月,心里还是有些许害怕的,慢慢的侥幸心理战胜了一切,胆子越来越大了......”王富进说。
之后,王富进又多次将李某某银行账号作为已死亡人员李某清和卢某某高龄补贴的打款账户、以及不符合享受五保供养政策的彭某某五保金打款账户提供给马台乡民政工作站,借机骗取高龄补贴和五保供养金。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中央惩治“微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对“拍蝇”提出明确要求,王富进感觉压力越来越大,辗转反侧之下拨通了马台乡纪委的电话。
“你好,我是马台乡唐家村委会副主任王富进,我想向组织交待我的问题……”接到电话后,马台乡纪委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工作,于2019年12月17日给予王富进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由区监察委予以立案调查。
“你利用李某某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的银行卡现在在什么地方?”临翔区监察委调查组问道。
“被我烧了,因担心事情败露,我就把我保管着的这张卡烧毁了,以为这样就可以瞒天过海了,但没想到....”王富进叹了口气,接着说道,“作为村干部,群众的‘父母官’,我不但不为群众办实事,还妄图利用村干部的职务便利想方设法骗取各类民生资金,我为我的糊涂感到懊悔,现在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我愿意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弥补我的错误......”
是啊!村干部本应该是群众利益的守护者,就因一时起了贪念,以“蚂蚁搬家式”的方法一点一滴侵蚀群众补贴,全然把群众的利益抛之脑后。这样一笔救命钱被手握“微权力”的基层干部视为“唐僧肉”,足足侵占了7年,这样的事情不是共产党员所能为之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党的十八大以来,临翔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强化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同时强化警示教育,特别是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的纪法意识,做到以案为鉴,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杨锦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