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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以案为鉴 把宣布处分决定会变警示教育课堂
发布日期:2019-07-02 16:04:42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纪法意识淡薄,利用虚假工程建设合同套取扶贫资金,违反了工作纪律,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希望大家以我为戒……”这是近日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领导带队宣布党员干部处分决定的一幕。

今年以来,沧源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挺纪在前,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着力强化“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改变以往小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的方式,加大违纪违规案件曝光力度,将案件查办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宣布处分决定会变成警示教育课堂。截至目前,已宣布了22名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在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地方产生了强烈反响,实现了“处分一个人,红脸出汗一群人”的良好效果。

“这次处分宣布会,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确实让我感到心灵深处的碰触和震撼,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带头遵纪守法,决不能变成下一个被宣布处分的对象。”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一名班子成员说道。

“在送达和宣布处分决定时,为切实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我们还深刻分析违纪案件的类型性质、发案原因、社会影响,对如何防止此类案件发生提出意见,切实发挥违纪典型案例的预防教育作用,做到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主任说道。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程序规定执行处分决定,处分决定作出由委领导带队送达并宣布,切实做好受处分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其正确对待纪律处分,促使其积极工作生活,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彰显处分的惩戒性和规范性。

“通过以案说纪的方式,用好身边的‘活教材’,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深刻反思,思想上受到警醒,行为上更加自觉,让警钟长鸣耳畔,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县纪委监委相关责任人表示。(肖云峰     尼漠雅格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