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开展的警示教育太有针对性了,在警示其他党员同志以案为鉴、远离违纪红线的同时,也给受处分的同志很好的心理疏导,让其能正确面对所犯的错误。”云县茂兰镇纪委书记说道。近日,云县纪委监委公开宣布了对茂兰镇党委委员李某某的处分决定,同时,对茂兰镇党镇班子成员,李某某所在的政府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警示教育。
近年来,云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各项处分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每一个处分决定作出后,都及时向被处分所在的党支部和其本人进行公开宣布,是党委委员以上的还要在其所在班子中进行宣布。为突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县纪委监委结合违纪事实,强调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 “什么事情必须做、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结合违纪党员的学习、工作、成长等实际情况,对其违纪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为其开出医治药方;结合被处分人的心理压力的情况,为其进行心理疏导,要求被处分人要认清错误造成的危害,深挖错误根源,不回避、不掩盖、不推脱。同时还要求其他班子成员和党员同志要关心、爱护好受处分的同志,让其尽快走出心理阴霾,放下包袱,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
在下步工作中,云县纪委监委将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好处分决定的执行,加强各个工作环节的思考,积极探索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实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为打造好“沧江铁军”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