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廉政教育 >> 警示教育
双江:1至11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1人
发布日期:2018-12-26 07:30:00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双江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担当,立足县情实际,突出早提醒、早预防,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至11月,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1人次。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抓实抓细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擦亮派驻监督的“探头”,持续加大日常管理和监督力度,按照干管权限,为全县4400余名在职在编管理对象建立廉政档案,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布廉政提醒短信27000余条次,切实打好廉政“预防针”。

对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身处特殊时期或面临敏感情况的情形,位居腐败风险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做到及时“咬耳扯袖”、把谈话提醒体现在日常监督中。1至11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2人次,占36.1%;第二种形态处理28人次,占45.9%;第三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11.4%;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6.6%。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向扶贫资金动心眼、伸黑手的;小官大贪、虚报冒领、克扣贪污各种资金的;横行乡里的“村霸”和宗族势力的等现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今年以来,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40件,立案26件34人,移送起诉3件3人。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四种形态’作为政治任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惩处作用覆盖全体党员,让党员的思想和日常行为及时得以匡正和校准,最大限度地保证党员干部不越界,使党员干部将问题制止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从而促使队伍健康发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