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酒文化源远流长,两大知名酒企业“澜沧江”和“茅粮”也坐落在云县城内,民间酿酒作坊也数不胜数,“澜沧江啤酒狂欢节”更是把酒文化展现得淋漓尽致;不少文人学士写下了品评鉴赏美酒佳酿的著述,留下了“醉美澜沧江”“醉人的狂欢”等美酒佳话。酒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载体,在人类交往中占有独特的地位。酒文化承载着人情世故也历经千年。
但如今,越来越多的所谓“酒场经”让我们引以为豪的酒文化变了味。酒量好坏也成为上岗、升迁的重要指标之一。酒在成为情感交流、精神表达和礼尚往来的物质载体的同时,也便成了许多人攀附权贵、拉关系、拜门子的介质。“八项规定”出台前,酒的社交功能被畸形扩展,离文化越来越远,离歪风却越来越近,有的领导干部一端起酒杯就没了文化。喝酒和公款吃喝形影不离,酒桌上遍布“潜规则”,醉翁们用酒去勾兑业绩、利益、情色乃至权力。应当说,禁酒令适逢其时,它只会去掉伪“酒文化”的糟粕,优秀的酒文化并不会因为酒的产量和消费下降遭受任何损失,反而可以借回归的良好政风带动民风,实现真正酒文化的回归。
要从根本上改变这样以酒为官,以酒升职的谬论,要从思想根源上转变。一是领导倡导和重视饮酒是敬酒成风的关键,因此转变作风要从领导抓起。二是干部自身要廉洁自律,坚守自己的原则,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取向。三是应继续加大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制度上硬行约束,抵制这种“变味”的酒文化倡行。为改变变味的酒文化所滋生,中央、省、市、县都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规章和制度,抵制“变味的酒文化”之风;云县相继出台严禁中午饮酒、严禁上班时间饮酒以及严禁饮酒后影响工作等相关制度,明令禁止超标接待以及公务接待严禁陪酒等“变味的酒文化”之风继续蔓延。(王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