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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用好“四个载体”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2017-02-06 07:30:00    信息来源:凤庆县纪委

凤庆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用好“四个载体”,扎实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

用好电视载体。认真办好凤庆县电视台《党风廉政》专栏节目,充分发挥电视传媒的传播优势,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新成果,勤政廉政典型先进人物事迹,适时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读有关党政纪条规。2016年以来,以聚焦脱贫攻坚、强化监督执纪等反腐倡廉热点内容为题材,播出专栏节目6期,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用好报刊载体。积极利用纪检监察报刊杂志和反腐倡廉学习资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征订2016年度纪检监察报刊杂志417份,学习资料4161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条规,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发挥媒体的主流作用,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及时、准确、深入地报道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动态、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及时报道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要工作,充分报道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果以及勤政廉政典型,2016年以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稿件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160余篇(条)。

用好网络载体。及时更新“凤庆纪检监察网”和“凤庆廉政”微博,及时报道反腐倡廉最新动态,及时转载中央和地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章、重要讲话、重要进展、重要工作、重要活动和取得的实效,2016年以来,在“凤庆纪检监察网”上更新信息200余条,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用好手机载体。坚持利用廉政短信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经常性教育,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3次1万余条。(刘宏早)